今年來,諸城市積極探索開展市場主體公共信用評價,加快構建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新模式。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機制。今年5月諸城市制訂出臺了《諸城市市場主體公共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諸城歸集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根據統一的指標體系,對市場主體和自然人作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將信用評價由高到低分為AAA、AA、A (A+、A-)、B、C、D六個信用等級,為開展聯合獎懲提供制度支撐。
二是加強信息歸集力度。市場主體信用信息采取監管部門提供和市場主體主動申報的方式歸集,信息提供遵循“誰許可誰錄入、誰確認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誰抽檢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誰認定誰錄入、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調度相關部門單位建立信用信息常態化歸集機制,確保各類信息產生后,數據及時歸集該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三是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按照分級分類的標準要求和企業的生產實際,對全市市場主體劃分信用風險等級。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結合,重點抽查信用風險等級較差的企業,對于信用風險等級結果較好的企業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落實差異化監管要求,提高執法效能。